政策解读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4-03-13 17:17:06    浏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健康安徽,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24]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作为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充分征求吸纳各市医改领导小组、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专家意见建议,并根据省政府3次专题会议精神修改完善2023年12月1日,经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2024年1月9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024年1月22日,省政府印发。

二、主要创新点

(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一是构建区域医疗中心网络,分层打造区域医疗新高地。是建立以高质量发展指标为核心的医院评价、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的绩效考核、以运营管理与现代医院管理深度融合的运营管理机制。是打造“35124”临床重点专科群,实施重点学科“登峰计划”,实施“人才强医”工程,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建立合理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动态调整机制

(二)创新管理服务模式,促进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一是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核算、慢病管理、中医药发展、药品采购配送五大中心运行机制,建设10—20个省级示范县域医共体,推广濉溪、金寨、霍山、天长等地医保按人头总额预付机制推广县域医防融合试点。二是推进乡镇卫生院特色专科发展,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清单,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探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人头支付机制。三是打造县域“编共体”,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试点,将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

(三)创新政策集成,促进三医协同发展。是合理拉开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省内异地就医实行基本医保“同病同保障”试点。是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是完善医保基金按医共体人头总额预付和包干使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开展慢病管理支付方式改革试点。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个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工作部署,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奋力走出新时代安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到2027年,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健康安徽建设取得新跃升。到2035年,与基本建成现代化美好安徽同步,基本建成健康安徽。

二是重点任务。5个方面18条。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方面,提出“构建医疗中心网络、健全管理体制机制2条重点任务;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方面,提出“健全高质量发展管理体制、建立高水平学科体系、强化教育科技人才支撑、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优化公立医院编制保障”5条重点任务;构建县域诊疗新格局方面,提出“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质升级、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建立县乡人才引留新机制”3条重点任务;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方面,提出“完善医保政策、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改革、强化药品保供与应急储备、纵深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5条重点任务;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方面,提出“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3条重点任务。

三是保障措施。明确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强化督导评估强化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为推动安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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