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3年12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对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作出系统部署。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促进我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若干措施》。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若干措施》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把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重要内容的要求,强化投入、改革创新,构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与群众新时代健康需求相适宜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若干措施》分阶段提出了我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目标。到2030年,优先建立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相匹配的乡村卫生健康发展新机制,实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有保障、活力足。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三、重点任务
《若干措施》明确了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六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强化县域统筹,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二是把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优化乡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政策,加大多渠道引才力度,扩大优质资源下沉帮扶规模。
三是建立新时代乡村医生职业化转型机制。加快推动乡村医生医师化,提升乡村医生岗位待遇,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
四是建立新时代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保活并重发展机制。强化建设发展等投入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运行补助政策,加快健全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
五是建立新时代村卫生室公益性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加强村卫生室运行保障,加强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六是医保政策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深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适宜乡村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引导基层首诊、上下转诊。
四、保障措施
《若干措施》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出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考核激励、营造良好氛围4项保障措施,推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措施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