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分局围绕药品抽检不合格报告书核查处置,积极探索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创新开展“123”工作法,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核查处置不合格报告书28件,完成率100%。
“一”套班底统筹集中处置。设立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小组,指派4名经验丰富的同志组建专业化核查处置队伍,实行“接收报告、现场核查、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管理,实现核查处置工作由“粗放式”到“精细化”、“多头处置”到“集中处置”的转变。
“两”个严格提升执法质效。一是严格现场检查。接收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送达企业,责令企业立即启动产品风险控制程序,确保风险控制到位,同时对不合格药品的原料购进、生产检验、销售流向、库存产品等进行现场详细核查,确保全链条全环节追溯到位。二是严格行政处罚。严格依据《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查实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统一辖区内处罚标准尺度,防止类案不同罚、处罚畸轻或者畸重。
“三”个到位强化闭环整改。一是原因分析到位。将案件查办和监督检查相结合,通过风险分析会、案件分析会等,分析可能出现的潜在性违法风险,并举一反三强化区域性风险防控。二是整改验收到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针对造成药品不合格的原因,指导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根据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形成闭环。三是帮扶指导到位。对发生不合格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约谈和培训,进行专家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消除风险,形成长效管理机制。